
根据《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6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》,我局于2026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,开展了许可证换发工作。截至2026年3月31日,共有154家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、其他印刷品印刷的内资经营主体,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有效期满未延续换发。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《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等的规定,我局对上述经营主体的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予以注销。现将相关经营主体名单向社会公示(名单详见附件)。
许可证注销后,相关经营主体不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。仍需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,应按照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《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》,向行政许可机关重新申请办理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。





